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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局、公司、镇街、开发区及直属工会:
劳动模范是工人阶级的优秀代表,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,做好劳模日常管理工作,是各级工会组织的重要职责。一直以来,部分劳模由于离退休时间早或企业倒闭、兼并、破产、改制等原因,收入较低。为更好地了解掌握困难劳模生活状况,为下一步执行相关政策提供依据,根据市总工会的工作安排,决定开展离退休劳模基本养老金调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调查对象
全县范围内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全国劳模、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、北京市劳模、部级劳模、外省市迁入劳模和享受全国、北京市劳模待遇的先进个人。
二、调查内容
调查内容:离退休劳模的基本养老金(以2010年1月调整增加后的数额为准,不含荣誉津贴)。
对于基本养老金低于2010年我市社会基本养老金水平(2032元/月)的劳模,填写《2010年北京市低收入离退休劳模登记表》(附件1),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,由各单位进行审核与汇总,填写《2010年北京市低收入离退休劳模汇总表》(附件2)和《2010年北京市离退休劳模基本养老金汇总表》(附件3)。
三、调查时间
2010年7月13日——23日,各单位进行摸底、调查、审核与汇总后将汇总结果上报至县总工会组宣部。
四、上报材料
1.《2010年北京市低收入离退休劳模登记表》加盖公章纸质版一式两份;
2.低收入离退休劳模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;
3.《2010年北京市低收入离退休劳模汇总表》电子版与加盖公章纸质版各一份;
4.《2010年北京市离退休劳模基本养老金汇总表》电子版与加盖公章纸质版各一份;
五、工作要求
1.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此次调查工作,严格把关,保证调查情况和数据真实可靠。此次调查数据将作为下一步执行相关政策的主要依据。各级工会要承担起本次劳模调查任务,主动逐一摸底,确保不遗漏每一位调查对象。下一步执行相关政策将以各单位上报数据为准,如有遗漏,由各单位进行补偿。
2.各级工会要利用此次调查机会,主动走访困难劳模家庭,特别要关注离退休劳模、改制企业劳模和农民劳模的生活状况,帮助他们解决实际生活困难,将党和政府的关怀落到实处。
联系人及电话:翟耀华 69064595
表格下载:
2010年北京市低收入离退休劳模登记表.doc
2010年北京市低收入离退休劳模汇总表.xls
2010年北京市离退休劳模基本养老金汇总表.xls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