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《全国劳动模范、全国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》
2. 《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信息采集表》
3. 《全国劳动模范企业负责人推荐人选签署意见表》(推荐人不是企业负责人的无需填此表)
4. 《全国先进工作者党政领导干部推荐人选签署意见表》(推荐人不是正处级以上党政领导的无需填此表)
推荐材料包括《全国劳动模范、全国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》、《全国
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信息采集表》及其他附件材料,其他附件
材料包括:
1.3000字左右的推荐人选先进事迹(电子版,字体为三号仿宋,行距为28磅);
2.推荐人选先进事迹报告会视频材料(约5分钟);
3.推荐人选证件照与工作照(电子版);
4.推荐人选身份证复印件与获奖证书或证明复印件;
县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总工会
县评委会办公室电话:69064595 联系人:翟耀华